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振兴计划 >> 延安市振兴计划实施方案

延安市振兴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于2011-11-30 10:29:54

延安市2011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

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招考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120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

在网上报名并审核通过的20112012两届毕业的普通高校医学类、师范类、涉农类专业统招毕业生。

二、资助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有志到基层建功立业的省内20112012两届毕业的普通高校医学类、师范类、涉农类专业统招本科生。医学专业中的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护理、药学专业可放宽至大专;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

3、家庭困难。包括低保户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烈士及优抚家庭、父母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父母双方下岗未就业失去供养能力家庭、突发灾难造成重大损失且经济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家庭、孤儿、五保户家庭、震灾洪灾等自然灾害受灾家庭、家庭收入微薄且有多名子女就读高校的家庭等;

4、毕业后愿意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

三、时间安排

201192520111010网上报名

20111112在延安大学资格审查

20111113在延安大学考试

201111151119公示

20111120上报初录名单

四、方法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9251010

2、报名地址:报名网站为陕西省人才公共服务网(www.snhr.gov.cn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通过的考生,携带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网上报名登记表(院系和就业中心共同盖章)、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调查证明表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在延安大学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持证件若与报名信息不符、信息虚假的取消考核考核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协调,各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卫生类岗位采取笔试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2013届已学过的专业知识;教育、农业类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公示、上报初录名单

各县人社局将确定的资助人选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延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延安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情况反映,将初选人员名单和《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服务协议书》一式五份及初选学生的家庭困难情况调查表报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确定。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一十月十日